七天鑑賞期是一個好東西,不管你在這個世代買什麼,只要在鑑賞期內不滿意都可以退掉,不管是吃的喝的用的玩的,但是男女朋友也能被列為七天鑑賞期嗎?

 

最近我有一個很瘋狂的想法,年紀越大我越討厭出門,越討厭冒險,越討厭不安穩不確定,精確和安意變得很重要,可怕的是,這對一個只是將近30歲的我來說是一件不能夠如此安逸的事情,對於人生沒有安排規畫的我來說,實際上我應該要有一點作為才對,當然我一直都是如此期許自己成長的。

 

我們都知道工作七天是一場考驗,考驗你能不能喜歡上你的公司,一個月是你能不能了解你的工作,三個月是你能不能讓老闆知道你了解但不熟可是能努力,半年是你和你老闆要開始磨合你們之間的默契,並且你能夠熟悉大部份的工作,並且有一定的努力結果,當然一年就是老闆決定要留你或不留你,你們的友誼能不能維持長久的利益關係的時刻,尤其是在領年終。

好玩的事情是,大部份的人都不是很清楚自己的權益,工作滿七天才能領薪水,過是用期之後你要離職要在七天以上通知老闆等等。

http://www.labour.gov.hk/tc/faq/cap57d_whole.htm

 

工作好比交男女朋友,但能有七天鑑賞期嗎?交男友女友應該要跟對方有一定程度的認知了解才會想要跟對方在一起,但是如果沒有呢?速食愛情非常適用七天鑑賞期,第一天見面,第二天約會,第三天牽手,第四天親吻,第五天上床,第六天見朋友,第七天獨自決定要重新開始第一天的流程或是就不退貨了,哈哈~

 

能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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