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講到交徃的問題

男女朋友不結婚那幹麻要交往呢?
這是我永遠沒辦法理解的

若是說交往而不結婚
那在過程中
男人花錢女人奉獻身體(不一定會啦....但是台灣的男人不會不要女人奉獻身體的= =)
如此這般的行徑跟
你花錢買我的時間買我的身體有什麼不一樣
一樣要互相認識一樣得付出時間去了解彼此

話說回來
既然交徃的開開心心那又何必在乎那一張薄薄的證書呢........
不知不覺我又陷入了當時的辯題..........................................................

當時在做這個辯題討論的時候...我幾乎是兩邊都贊成
當然結果是被罵
這不用說哈哈哈哈

總之跟梅子莎所說的一樣
開心就好啦


有一次有一個朋友問我....不再交一個男友嗎?
我說...這男人嘛...要試!試探他是不是很愛你或是很想了解你
也要試看看他有不有錢!!!更要試試看他能不能忍受你的無理取鬧
所以我目前交不到!
朋友就說:那要是可以受的了你又符合條件呢?
我:那要看他大小合不合乎我的需求!!!!
朋友:那你不就變成公車了?
我:所以我交不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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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y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